浙江是快遞業務大省,快遞業務量約占全國的五分之一。電動三輪車是解決快遞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最經濟實用的運輸工具。一直以來,通行管理難題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
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輛細分口徑較粗且無相關標準的情況,省郵政管理局協調司法、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門,在立法制定《浙江省快遞業促進條例》時設專門條款針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生產、登記、通行管理等多方面詳細規定,在全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制度設計保障了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通行路權。

視頻來源:浙江省郵政管理局
為規范全省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保障郵政快遞服務安全高效運行,根據《浙江省快遞業促進條例》等有關規定,今年3月,省郵政管理局發布就加強全省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規范管理通知,于4月1日正式施行,具體管理規范如下:
一、依法上牌。由依法取得快遞經營許可證的快遞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快遞企業”)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車輛登記,取得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號牌方可上路。車輛報廢、滅失、因質量問題退還、轉讓給非經營快遞企業或個人必須按《浙江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登記規定(試行)的通知》申請注銷登記,涂抹外觀標識。
二、專車專用。快遞企業、快遞從業人員嚴禁利用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從事與快遞經營活動無關的活動。向其他快遞企業轉讓、更換電機和車架等必須辦理變更手續。禁止私自倒賣給非快遞經營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
三、統一管理。全省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實行“六統一”管理,即“統一車輛標準、統一登記上牌、統一外觀標識、統一購買保險、統一定位管理、統一平臺管理”。
四、合規上路。嚴禁無號牌、行駛證或者偽造、變造、冒用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號牌、行駛證的三輪車上路行駛;禁止駕駛改裝、拼裝、加裝的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
五、安全出行。嚴格遵守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佩戴安全頭盔,禮讓行人,在規定車道行駛,嚴禁搭載其他人員,堅決杜絕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后駕駛、違法亂停等交通違法行為。
六、提升形象。加強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定期檢查、維護,嚴格按照車輛淘汰周期和外觀更新周期確保車況完好。上路車輛要求車身表面整潔無污垢;嚴禁在廂體邊側加掛貨物;禁止在車身張貼商業廣告。
七、數智管理。按照規定安裝實時定位監控裝置,并納入“浙里快遞·快遞三輪車”應用統一管理,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和動態。
八、以換代充。推進鋰電池快遞電動三輪車“以換代充”,按照標準規范加快改造、完善集中充停場所及充換電柜等設施,提倡“滿電回家”。堅決查處寄遞場所室內違規充電、寄遞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教育培訓。加強快遞從業人員駕駛技能、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規知識崗前培訓、安全教育和績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