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9000只賠500”的消息引發關注,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快遞保價話題就會沖上熱搜。
這些案例大多指向同一個痛點:寄件人支付了保價費,貨物在運輸途中損毀或丟失,而快遞公司要么拒絕賠付,要么賠償金額遠低于保價額或實際價值。如何認定損失,成為橫亙在消費者與快遞公司之間的鴻溝。
需要指出的是,保價不同于保險,保價賠償完全是由快遞企業從已收取的保價款中支付,這種自籌的方式顯然會帶給企業較大壓力。被用戶吐槽的“保了少賠、不保不賠”現象,責任都在快遞企業嗎?
億豹網發現,在快遞企業的理賠規則中,大多都寫著“將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足額賠償,最高不超過保價金額”“按照實際價值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報價值”。

“保價兩萬寄酒只賠4800元?”“保價2千只賠2百”的案例之所以層出不窮,是用戶對理賠額不滿意,明明自己購買了保價服務,卻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然而,看似這一賠償規則是快遞企業強加給用戶的“霸王條款”,但實際情況又復雜得多,在快遞業務量迅猛增長的背景下,目前行業尚無完善的快遞保價理賠機制,長期忽視的這一問題并沒有得到系統性討論與重視。
無奈之下,快遞企業只好按照自己的產品屬性,設計相關的保價規則。早期更簡單的制度設計,使我國快遞企業得以高效、高速發展,向消費者提供了幾乎全世界性價比最高的快遞服務。
億豹網獲悉,保價并非保險,亦不在銀保監會約束監管之下。面對日均動輒數千萬的業務量,快遞企業更傾向于設計有利于自己的理賠機制,能不能賠、如何賠、賠多少,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用戶不滿意,協商未成的情況下,消費者只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端。
從中國快遞業起步發展時,無論郵政法還是快遞暫行條例等法規,都沒有對保價賠償做出明確強制性約束,只是確立了快遞公司的賠償責任基礎,即使未保價,因快遞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快件損毀、丟失,寄件人仍有權索賠。

一旦發生糾紛,損失金額通常由快遞公司單方面評估,寄件人往往面臨證明物品實際價值、損失過程以及快遞公司過錯的困難,而快遞公司則容易援引“不可抗力”“收件人未驗貨”等免責條款,導致糾紛與誤會加深。
因此,快遞行業保價體系亟須出臺,這就需要主管部門充分結合市場和消費環境,提出相應的立法建議及行業指導建議,在兼顧消費者權益、快遞企業生存以及行業發展三方面利益的情況下尋求解決之道。
比如,設置保價的強制提示義務,要求快遞公司通過彈窗等顯著方式告知保價規則,將保價規則透明化;引入第三方評估,委托獨立機構對高價值或有爭議的物品進行價值鑒定;建立全程可追溯的標準化體系,對高價值物品全程錄像追蹤;建立快遞公司誠信檔案,公示投訴率及典型糾紛事例等等。
同時,嚴厲打擊高額保價后惡意騙保行為,維護快遞企業合法權益。在規則尚未明確的前提下,如果快遞企業為了降低風險而拒收高價值快件,這樣一來,就沒有快遞愿意承擔貴重物品寄遞,最終不方便的還是用戶。

億豹網認為,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不大幅提升消費者負擔,更不能影響快遞行業生存發展。但在實際操作中,無論如何各方利益兼顧,強化快遞理賠機制最終都會使快遞企業經營成本上漲,甚至可能引發行業洗牌。
這也是倒逼行業告別粗放成長,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