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是實體經濟的“筋絡”,聯接生產和消費、內貿和外貿。推動物流數據開放互聯,是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暢通實體經濟循環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立物流數據資源開放互聯機制,促進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要求,著力夯實物流數據開放互聯基礎,依法合規推進物流公共數據共享開放,促進企業物流數據市場化流通利用,深化物流與信息流、資金流整合,打通多式聯運數據堵點,優化物流資源配置,釋放產業賦能潛力,為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夯實物流數據開放互聯基礎
(一)推動數據高效采集匯聚深化物流行業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動物流基礎業務線上化、可視化、數據化。拓展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物流領域的規模化應用,實現物流數據實時采集、廣泛連接和高效匯聚。支持物流骨干企業、平臺企業強化物流數據治理,遵循“共享協同、多源校核、動態更新”原則,推動跨主體、跨行業、跨領域數據互聯互通。
(二)健全物流數據標準規范構建物流數據標準體系,研究制定物流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采集匯聚、共享開放、質量評價等標準規范,強化數據標準銜接,統一數據共享交換規則,加強國內國際標準接軌。推進物流數據標準宣貫實施,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提升標準的有效性和適用性。圍繞產品數字化和業務協同,推廣標準化數據接口和解決方案,持續提升物流數據標準化水平。
三、推動物流公共數據開放互聯
(三)加強物流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建立國家物流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清單,根據行業管理和政務服務需要,明確物流公共數據共享范圍,加強企業資質、從業人員、車船注冊、通關物流等數據歸集共享。對已在國家有關部門實現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數據,加大“總對總”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維護機制,提升物流公共數據共享質效。加大基礎設施、運力、價格等物流公共數據開放力度。
(四)完善物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實行物流公共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規范開展物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擴大路網、軌跡、企業、人員等數據供給。推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物流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對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物流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按照相關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經營成本、市場需求等合理定價,降低社會用數成本。加強物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跟蹤監管和信息披露,規避數據違規交易。
(五)提升物流公共數據應用服務水平面向“港口與海關”“運輸與外匯”“企業與資質”“保險與海事”等業務聯動場景,深化物流公共數據跨行業、跨地域、跨層級應用。加強物流相關政務服務數據整合,提升實名認證、電子證照、資質核驗等公共服務便利化水平
四、促進企業物流數據市場化流通利用
(六)推動企業物流數據開放互聯依托國家物流樞紐、綜合貨運樞紐等建設,強化物流數據標準落實,推動區域性物流數據整合共享。支持物流骨干企業、平臺企業等共建物流行業可信數據空間,建立健全企業數據采集、提取、應用、保護等機制,促進物流數據可信流通和協同利用。
(七)擴大物流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給鼓勵企業面向物流追蹤、關務協同、智慧云倉、共同配送等應用場景,以及冷鏈、醫藥、煙草、?;④娒袢诤系葘I物流發展需要,開發多樣化物流數據產品和服務,促進運輸、倉儲、配送、通關等環節高效銜接,提升物流資源配置效率。豐富物流市場分析、趨勢洞察、風險識別等行業級數據產品和服務,為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決策支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打通跨境數據鏈路,破解國際物流信息不對稱問題,為跨境商貿活動提供有力支撐。
(八)打通多式聯運數據堵點推進多式聯運相關單證認證、鑒真等技術應用,實現單證可信流轉、貨物全程追溯,促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加速落地。支持鐵路、公路、水路以及第三方物流等骨干企業,向多式聯運信息集成服務商轉型。發揮交通強國建設試點等引領作用,圍繞物流骨干企業、國家物流樞紐,創新多式聯運數據交互模式和解決方案,暢通公鐵聯運、海鐵聯運、公水聯運銜接。依托中歐班列、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等載體,推動跨境數據融合應用,推進國際多式聯運綜合服務模式創新和推廣應用。
(九)加快釋放產業賦能潛力推動物流數據與產業數據等多源數據融合應用,促進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優化,為能源、交通、物流等相關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供參考依據,促進結構性降本增效。鼓勵物流企業順應現代產業體系發展需要,面向智能制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等行業領域,深化跨行業數據整合利用,提升數字化供應鏈集成服務能力。深化物流數據在金融行業的應用,優化融資、保險等產品服務,助力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強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統籌推進物流數據開放互聯,抓好督促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建立物流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清單更新機制,定期通報數據共享情況。
(十一)強化激勵引導深入推進物流數據開放互聯試點,打造一批典型場景和創新模式,推廣先進經驗。加強政府投資對物流數據流通利用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開展監測評估,引導相關部門、地方和企業持續深化物流數據開放互聯和開發利用。
(十二)筑牢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物流數據開放互聯安全防護體系。壓實相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完善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相關安全威脅和事件,并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落實物流數據分類分級保護要求,鼓勵加強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應用,促進數據可信交互,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