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間,申通快遞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市場監管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顯示對申通快遞收購浙江丹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不予禁止。
申通快遞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本次交易相關方尚需按照交易協議的約定完成交易價款支付、股權轉讓工商登記等工作。
7月25日,申通快遞公告稱,全資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擬以現金方式收購浙江菜鳥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所持有浙江丹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權,交易對價為3.62億元。
交易完成后,申通快遞將間接持有丹鳥物流100%股權,丹鳥物流及其下屬控股子公司將納入公司的合并報表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