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駕駛無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不行!近日,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全國第一宗“即時配送企業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義務”案件。
記者了解到,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一次例行檢查中發現,某外賣配送站點旗下騎手駕駛無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隨即,執法人員對該站點的運營方——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展開調查。調查顯示,該公司與某外賣平臺簽署服務協議,受托管理區域內外賣配送業務,存在放任外賣騎手使用無號牌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的行為,且在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后仍未改正。
該行為違反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鄭重提醒外賣平臺企業及配送合作商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要嚴守車輛合規底線,作為直接管理方,配送合作商必須定期檢查配送車輛合規性,發現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應停止使用、恢復原狀,徹底清退“無牌車”“外地牌車”;應督促騎手按規定駕駛懸掛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做到依法駕駛、規范停放、安全充電,不得以“騎手個人行為”為由推卸責任。并且,要筑牢安全培訓機制配送合作商應定期組織騎手開展交通安全和電動自行車法律法規培訓,強化安全駕駛意識。此外,要優化算法配送規則平臺企業應合理設置配送時間、科學規劃配送路線,杜絕算法倒逼騎手超速、闖紅燈等危險行為。
接下來,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通過專項檢查、聯合整治等方式,將即時配送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履行情況納入重點監管范疇;同時,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形成對外賣行業亂象的治理合力
